债权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HZB2026-146)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债权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300000元,招标人为鄂
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进行正常年度考核;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且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
(3)利害关系回避:与本项目涉案标的存在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案债务人、保证人,以及债务人、保证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关联企业均属于利害关系人。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案件相关案卷资料属于保密信息,不随采购文件一并公开发布。意向供应商如需调阅案卷资料、知悉债务人及保证人相关信息,必须先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并签署《案卷资料保密协议》。未完成上述手续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安排阅卷,不披露案件相关涉密主体信息。
(5)案卷资料仅限用于本项目投标研判,严禁复制、摘抄外传、向第三方泄露以及用于投标以外其他用途,无论投标是否成交,保密义务持续有效,违反保密约定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12 17:30:00到2026-10-19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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