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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混改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汽院(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采购条件

 增资混改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已由中汽院(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增资混改专项法律服务

2.2项目编号:BD202402290004

2.3采购内容:1. 就中汽院(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混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1. 对江苏就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 出具增资协议、增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3. 协助完成内部及交易所;过会资料及增资流程性文件等;

详见第二章项目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2.5服务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街道黄浦江路179号,中汽院(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三年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R3.2供应商须具备 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R3.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须具有丰富的 民商事法律服务 经验,可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及协助问题分析,按格式文件提供实施服务团队信息表和主要管理人简历表。

3.4供应商自开业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的同类服务项目须不少于2个(同类服务指:为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5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 不存在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R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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