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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ECG202610100052SJJYCG2026F001

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非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方法: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1.2采购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1)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江晋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49.19万元;

(2)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15.49万元;

(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澎(山西)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42.72元;

(4)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孝义市恒峰煤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70万元;

(5)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临汾顺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53.53万元;

(6)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左权永兴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标的额876.41万元;

(7)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星月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额5.18万元;

(8)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元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额575.58万元;

(9)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东鼎电气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16.97万元。具体服务内容:

(1)依托法院查控系统,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网络资金等全部可执行财产;

(2)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悬赏公告,追加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在抽逃或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核查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对外投资、收益权益等隐性财产线索,固定财产证据并提交法院;

(4)针对拒不履行、恶意规避执行行为,申请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协助移送拒执罪刑事追责;

(5)为当事人提供执行阶段法律合规咨询,并就案件推进出具法律意见书;

(6)处理与执行案件相关的其他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XECG202610100052SJJYCG2026F001/001。

2.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涉案债权全部执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应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有效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

(3)财务要求:    无     。

(4)业绩要求:   无      。

(5)其他要求:   无      。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证明材料: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体现“严重失信”内容为0条,且报告生成日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日历天内。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步骤:进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主页,在搜索栏输入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搜索结果出现自己单位,点击进入显示自己单位信息的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评审小组须通过现场查询工具进行核验查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其他禁止情形:  无  。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00至2026年10月16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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