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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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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70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8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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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购买法律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完成赴北京与管理人谈判、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非诉处置工作全部办结为止;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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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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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按规定通过年度检查考核); 3.2.投标人拟派主办本案的专职律师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须经年度检审合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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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11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