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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资金运用及重要事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资金运用及重要事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我司 “2027年资金运用及重要事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为满足监管要求和有效管控公司 2027年资金运用及重要事项法律合规风险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拟遴选合格的供应商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供应商中标后,需与我司签署法律服务合同。现就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本次拟选聘 3家律所为公司2027年资金运用及重要事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主要涉及 : 为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业务、重要事项提供合法合规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 /或尽调报告、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审核法律文件、参与项目沟通、提供法律培训,以及为采购方提出的相关业务需求等提供服务。

三、应答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年度检查考核记录为2023-2025年各考核年度年检合格)(需报名时提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未列入我司《限制业务往来企业和人员名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的;

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应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 1)与本应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应答方;

( 2)与本应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应答方;

5.须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80号)对保险资金运用专业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应答方提供符合该项条件的盖章版声明)(需报名时提供);

6.报名联系人邮箱应优先使用应答方单位域名下的邮箱地址。如需使用个人邮箱,报名时须提供应答方授权函并加盖公章 。

四、应答方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 20 26 年 10 月 12 日 上午 9:00至 20 26 年 10 月 16 日 下午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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