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社会福利 中心关于 购买 2026年—2027年法律服务 的 公告
一、购买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 就日常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 中心 重大决策或措施、行政执法行为、重大工作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依据、咨询论证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起草、论证和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实施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四)参与研究难点问题。 为处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及法制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五)参与重大项目谈判。 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参与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采购人为一方当事人的各类合同协议。
(六)审查、修改 中心 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本,对法律文本的变更、签订、履行提供法律意见。
(七)为处置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事项等提供法律服务。
(八)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赔偿、仲裁等法律事务。
(九)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 2 期 。
(十) 协助中心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作制度。
(十 一 )协助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 、服务期限: 2026年11月-2027年4月 。
三 、 资金预算 : 1万元。
四 、承接程序
1 . 接受报名。社会主体根据公告的条件提出书面承接申请。
2. 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实地考察。
3. 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书面评审的形式进行。
五 、 承接主体资格
( 一 )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参与条件。
( 二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
六 、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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