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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总院)
  • 招标预算:15万元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采购公告

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1.2项目编号:SSYCG-2026-08

1.3 用途:工作需要

1.4 预算金额 : 150000.00元。

1.5 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注: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采购人: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 服务期限及地点

2.1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2 服务地点: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业务信息、内部管理制度、案件材料、患者信息、会议资料、财务数据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保密协议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 : 202 6 年 10 月 10 日08:30时起至202 6 年 10 月 13 日17:30时止 (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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