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XBCGZXCS202610080070
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股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
2.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注册额度项下最后一期债券本息全部兑付完毕之日止。
2.7付款方式:费用支付方式为:
(1)第一期:在本项目取得中国***出具的债券批复或注册通知书,且甲方完成本期债券首期发行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总额的70%;
(2)第二期:本次公司债券注册额度项下的债券全部发行完毕或本次债券注册批复/注册有效期届满。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总额的30%。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已在中国***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含公司债)备案,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的业绩(注: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则另需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且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书(须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因证券法律服务受到***行政处罚、司法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纪律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项目团队负责人需按采购人具体要求前往相关现场开展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和撤离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服务人员。如确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更换服务人员时,应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更换后的人员的资历和能力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相应资历和能力,且不得因人员更换影响服务质量和服务进度;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对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相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不把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服务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义务不随合同终止而失效。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08时27分00秒至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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