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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60万元

内容: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7至2029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JW23-FK02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7至2029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7至2029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入围。本次招标为集中资格招标,仅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不需要报价。

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本部、17家二级单位、10家控股公司。其中:10家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

2.3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4项目预算:360万元(含税)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含合伙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应组成不少于五名执业律师组成的专项服务团队,并明确其中一名执业律师为负责人,负责招标人各事项处理对接,服务团队成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人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执业机构及执业证号、执业年限、专业领域或擅长业务方向、在本专项服务团队中的角色及分工等)注:(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号第6-9位表示首次批准律师执业的年度代码或重新执业的年度代码为准,执业证号因换证、变更执业机构等原因无法反映实际执业起始时间的,可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或首次执业批准文件作为补充证明,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选项:法人、任职、投资;查询深度:3级)。

3.2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执业过程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未因服务质量或违约行为导致委托方重大利益受损或引发重大法律纠纷;不存在因利益冲突、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等行为被委托人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情形。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

3.3.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如下: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

①惩戒主体: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②黑名单等级:集团公司级和企业级。

③惩戒适用:集团公司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原则上本单位。

④惩戒范围: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无损检测、项目管理等活动的招标项目须按照服务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两类查询)。

⑤惩戒阶段: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⑥信息查询: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信息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时至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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