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公告
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就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组织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
2.采购人: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采购内容:为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律师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及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谈判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
(1)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通过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纳入上述信息平台或无法提供响应证明的,可按响应文件中第九部分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2.资质要求:
(1)应聘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成立3年以上,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
b. 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具备律所执业许可证;
c. 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律师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无法从主管机关开具纸质证明的,可按响应文件中第九部分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2)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的情况、团队律师无处分证明;
b. 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当连续执业3年以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c. 具有相同或类似单位方面服务经验者;
d.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近五年无处罚承诺。
3.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日期后 60 日历天内。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响应人,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12 日下午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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