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项目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项目专项法律意见书
采购人:
(5.0)
项目成功率:80.16%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社会性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涪陵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否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就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项目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涵盖投资主体资格审查、合作协议及投资文件合法性审查、股权架构合规性论证、设备采购与租赁方案法律风险评估、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审查等事项;编制并提交符合规范的专项尽调报告及全套工作底稿,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报告解释、问题答疑、股东沟通及相关法律程序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
1.经注册的合法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可独立投标,若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正式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
2.具有相关法务尽调服务项目业绩至少1个,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当年度考核为称职。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行业组织的自律惩戒;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
服务时限及说明: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后,中介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配合完成后续解释、答疑、股东沟通及法律程序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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