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610-000038
二、采购单名称:小纪汗煤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6-10-12 12: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6 09:00
九、服务开始时间:2026-11-30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1
采购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名称:小纪汗煤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税率:6%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应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应答项目投标
5.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应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项目的采购人;
(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应答截止日代理企业民事诉讼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提供对应的合同过程结算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业绩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
①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45日之前的日期;
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
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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