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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不良资产包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不良资产包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不良资产包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比采购

1.2 采购人: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不良资产包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分析。

2.2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 7个自然日。自受托机构中标之日开始,现场勘察后7个自然日内出具报告经审验无误后终止。

2.3 服务地点:宁夏银川。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机构,通过最近一年度年检。

(2)财务要求:报价应为含税包干价,包含现场勘查、出具尽调报告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要求: 具备法拍资产法律尽职调查经验,近三年至少完成过3个同类项目(需提供合同或法律尽调报告摘要页证明)。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限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应答人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执业满3年以上的人员,团队不少于2名专业人员。

(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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