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QDHX-QY202628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本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10月 09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10月 14日 17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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