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滁州联通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6年滁州联通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4-04D-2024-D-C03335),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2024-2026年滁州联通外聘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56000元(不含税)。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4服务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家,份额100%。
1.6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56000.00元,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
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如下:
(一)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二)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四)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需包含副本页,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页、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原件备查。
(五)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1个类似项目(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或个案代理)的合同业绩(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8万元人民币/年)。
1.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六)团队成员:应答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应答人须提供律师执业证盖章扫描件(证书上的执业机构须为应答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可)、本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注:执业年限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起计算。
(七)信誉要求:应答人须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
(八)本次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及转包。
(九)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的;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十)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
目,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
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12时30分至2024年3月5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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