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川华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单位(四川地区)常年法律顾问中介机构采购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四川华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四川地区)常年法律顾问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四川华西钢构有限公司、四川锦城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采购人为四川华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法律服务进行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地点为德阳市华西智能装备产业园,1个标段,2026年-2027年的采购范围为合同签订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提供提供法律咨询及审核服务;为合同签订单位对外重要文书函件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代理服务;协助合同签订单位以调解、协商等非诉讼方式交涉处理各类争议纠纷;结合国家普法要求及合同签订单位经营管理实际并配合采购人法治宣传活动,为合同签订单位提供1-2次法律法规、风控与合规等领域的专题培训讲座。协助合同签订单位办理其他法律事务。每月安排团队成员中1人在合同签订单位指定的办公地点提供1天坐班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可协调;地点:德阳华西智能装备产业园),非经合同签订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该人员,若坐班人员不满足合同签订单位咨询要求,合同签订单位可提出更换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签订单位要求更换到位。
3.分供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分供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且在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需注册在四川省成都市,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分供商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9月1日至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金属制品业(C33)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无分供商业绩要求。
3.2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递交响应文件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9: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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