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建一分公司案件强制执行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6年南建一分公司案件强制执行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深圳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持续提供强制执行案件代理法律服务,直至:人民法院作出结案文书(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受托律师完成全部文书提交、案卷整理、案件汇报、资料移交工作,本阶段服务终止。】;
(3)预算金额:【263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强制执行代理法律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1)基础代理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6万元(含税);(2)线索内风险代理费比率最高限价不超10%;(3)线索外风险代理费比率最高限价不超20%;(4)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63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报价等于零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律职业资格证,须具备【5】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验,需提供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6年6月、7月、8月的社保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资料不齐不予认可。
2.2财务要求
参选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4类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25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25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图)。
(3)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25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申请人(含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须提供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证明页面的截屏打印件)。
2.3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比选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比选人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4股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律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