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国资委《菏泽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山东菏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山东菏建盛昌物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及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现就我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择优选定专业、合规、优质的法律服务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踊跃报名参与。
一、采 购 人: 山东菏建盛昌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 盛昌物资招字 [202 6 ]- 02 号
三、项目名称: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针对性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工作要求及服务细则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
2、 服务 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结束。
4、 采购控制价 26万元。
五、 服务商 要求
1 、服务商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
2 、服务商 须为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批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A证),具有3年及以上律师从业经验,具备服务其他企业的相关经历,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 、 被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 “ 信用中国 ”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服务商 ,不得参加投标。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服务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
潜在 服务商 于202 6 年 10 月 8 日-202 6 年 10 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 0 0-1 7 :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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