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
一、比选邀请
采购人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拟针对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指派的服务律师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29日-2024年03月4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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