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总工会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绵阳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人:绵阳市总工会
3.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拟确定一名供应商为绵阳市总工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
四、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审核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接受委托草拟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并根据需要参加座谈、谈判、出具法律意见等;
3.根据授权以法律顾问名义发表声明及启事,或发送律师函、发布公告等法律事务;
4.根据需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提供与绵阳市总工会职责相关的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在必要时进行新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5.根据要求为日常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对外民事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及建议;
6.根据要求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协助绵阳市总工会处理法律纠纷,维护绵阳市总工会的合法权益;
7.适时处理绵阳市总工会要求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
(1)指派至少3名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团队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应为执业律师,且年度考核合格。
(2)项目总负责人1名,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能够及时响应、协调、处理绵阳市总工会的工作需求,解决绵阳市总工会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2.其他服务要求
(1)团队人员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律师事务所应和团队人员签订合同,确保团队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确保服务期内不会出现无故辞职、换人等情况。
(2)团队人员应熟悉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3)对在提供咨询和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4)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对在工作中获取的、未依法公开的事项,禁止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未经采购人许可,严禁将采购人相关文件、信息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进行发布。
(5)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采购人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不得在涉及采购人的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采购人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6)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与承办案件或相关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申请回避。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购人于每年6月10日前支付当年度服务费用。
七、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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