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区域:广东
深圳蜀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通过“公开比选”选聘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比选人:深圳蜀物实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深圳蜀物实业有限公司选聘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1.3服务内容
1.3.1参与日常经营投资业务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2协助起草、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3.3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3.4指派的律师团队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专业判断,向招标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招标人的合法利益;
1.3.5应招标人要求,参与磋商、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受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应招标人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协调、调解。
1.3.6对招标人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1.3.7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1.3.8根据招标人需要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1.3.9接受电话、邮件或现场法律咨询;
1.3.10分析业务合同资料;
1.3.11梳理招标人近五年的诉讼案件情况,通过案例分析,总结经营的相关问题并出具报告,避免类似风险再次发生;
1.3.12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3.13指派的律师团队应当保守其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招标人明确表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具有服务供应链或贸易企业的经验,熟悉供应链或贸易领域。
2.3投标人应针对本专项服务配备固定的、有经验的律师团队。投标人具备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律师团队。
3.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比选人拒绝,比选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组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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