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公司与某公司纠纷案诉讼代理律师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三淮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三淮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三淮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

2.2项目编号:DSJ202402012

2.3招标范围:法律诉讼代理服务聘请律师事务所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预算:100000元

2.7付款方式:按照代理结果及节点计算代理费:代理结果付款节点:一审判决完毕付代理费中标价的50%,二审判决完毕付代理费中标价30%,执行完毕后再付代理费中标价20%(如一审后当事人双方未上诉,则直接支付中标价剩余50%)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入围供应商。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226日10时00分至20243117时00(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