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欠付租赁费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QLXG-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欠付租赁费讼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欠付租赁费讼法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欠付租赁费讼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欠付租赁费讼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2、投标单位最近两年内经营过程中无严重违约、失信行为;
3、投标单位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
4、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并在近五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6、直接承办负责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验在3年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7、其他律师人员: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验在3年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 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尚在处罚期内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服务商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3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01日19时0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