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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东部建设管理部颍上公司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颍上三峡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颍上三峡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东部建设管理部颍上公司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服务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东部建设管理部管辖项目公司颍上三峡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调查取证;②应诉;③提起上诉、反诉;④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书;⑤应甲方要求参与调解、和解;⑥申请执行;⑦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⑧结案后出具结案报告等。本项服务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

本采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办结之日。

本合同与颍上三峡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颍上三峡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费用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②20211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至少代理过2起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服务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①团队成员至少有3名专职执业律师,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②20211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团队成员均至少代理过1起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服务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业绩要求:20211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2起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业绩(需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服务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①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 2261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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