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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 招标预算:75万元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指定平台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4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4FE2411SZF-3

2.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5.采购需求:为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履约评价,采购单位可根据履约评价和区财政局批复预算等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合同续签,履约评价为优秀方可续签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7.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所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总所公章),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明之原件在需要时可提供备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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