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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华能辽宁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2024年-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变更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2-0-0101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4年-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为:华能辽宁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公司拟外聘律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坚持能力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社会信誉良好、报价公平、有相关经验的律所,为华能辽宁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沈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抚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朝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喀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营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铁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台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沈阳)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个公司提供内部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阅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2.2 采购范围

计划号:XC20240246M00001

内容:2024年-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时间:2024-02-19

交货时间:2024-02-29

需求单位:华能辽宁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2月24日10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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