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
项目概况:
1.服务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
1.2概况及服务范围:2024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及律师,为第十一采油厂提供合同文本审查、制度审查、法律咨询、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3服务期限:本项目的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第十一采油厂生产经营范围。
1.5计划金额:人民币18万元(含税),其中包括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8万元;诉讼纠纷服务费用10万元(预估,此项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代理的诉讼纠纷案件数量,根据当地律师收费标准优惠后计算具体金额)。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4-CY11-F025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服务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律师库或长庆油田分公司二级律师库(2022年)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并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承包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22或最新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2.3 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
2.4业绩要求: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三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2.5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8时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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