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业务部信用卡逾期欠款委外催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A230159/03)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业务部信用卡逾期欠款委外催收服务项目,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6名合格的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
2.招标范围: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
3.合同有效期:2年。
4.采购预算:本项目2023年预算为3200万元,预算已落实。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申请人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所除外。
3.信誉要求: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当天查询为准。查询网址:
(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人或其他组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4)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申请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申请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近五年内存在违法违规、企业经营问题导致出现涉媒涉诉、网络负面新闻、声誉风险等重大风险隐患;
(2)存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
(3)存在涉黑涉恶情形;
(4)存在与P2P合作,或与非持牌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的情形;
(5)存在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情形;
(6)存在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招标资料,包括不限于合同、结算发票、财务报表、社保缴纳证明、租赁合同及发票等。
10.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11.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
12.具有至少1家(含)大型商业银行及至少1家(含)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大型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
13.在2个(含)及以上一级分行所在地(具体以中国建设银行首页-国内分行列表为准,共计37个)设立总(分)公司(以取得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为准)。
14.拥有ISO体系认证资质,包括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个认证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拥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安全管理机制,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连续性保障能力。
15.本项目要求催收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
16.在招标分行所在地(郑州市)设有分公司(以取得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为准),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与分行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总部位于郑州的除外)。
17.申请人需提供其申请人(企业)、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人郑州分公司(总部位于郑州的除外,注册地位于郑州的河南分公司视同为郑州分公司)、申请人郑州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位于河南的除外、注册地位于郑州的河南分公司视同为郑州分公司)人行征信报告,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报告查询日期需在资格预审申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外数慧查”查询近5年内不得存在刑事案件且被判决处罚,或不得存在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18.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9.申请人必须通过招标人依据《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外部催收机构现场检查表》实地考查供应商履约能力的全部内容。
20.申请人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前往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后,电子化平台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电子化平台将对申请人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申请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国建设银行”子平台的“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并根据流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平台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无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领取流程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800.00元)整,售后不退。
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号:41050167610800000147
开户行:建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2)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步骤:(登录供应商界面→“投标”→“购买文件”→“预审”→“立即购买”→“确认购标信息(联系人、手机号和邮箱信息务必准确)、发票信息(务必与贵司财务确认后填写准确)、支付(付款方式选为电汇并上传支付凭证”)→“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对支付凭证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后台审核步骤:招标代理机构会进行线上付款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操作步骤:登录供应商界面→“投标”→“文件下载”→“预审文件”→“购买文件”→“确认下载”→“下载对外文件”。下载文件包含WORD版资格预审文件,WORD转PDF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需用的QUAL格式文件,EXCEL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准备核对表等。
(5)招标代理机构开票步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申请人填写的购标信息进行开票,电子发票发送至申请人填写的手机号和邮件,请注意查收。
(6)申请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化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18190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7)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购标审核、资格预审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申请人务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后续操作例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解密和CA签名操作等。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准备环节所需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龙集采投标客户端)。
六、资格预审说明会
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举行资格预审说明会,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文件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相关要求))。
2.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3.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
4.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将于上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解密(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和CA签名环节),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远程解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处理规则: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倒计时时间直至该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或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解密;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上发布。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