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接收省属企业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接收省属企业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或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3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LX24-038
项目名称:2024年接收省属企业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2024年接收省属企业法律尽职调查,依据招标人计划,对尽职调查单位,通过对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收集,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约297户。本项目共划分3个采购包组,其中:A包:总体协调、法律尽职调查,总户数约170户(含独立法人单位137户,分公司33户,主要分布在沈阳地区);B包、C包:法律尽职调查,B包总户数约57户(含独立法人单位52户,分公司5户,主要分布在大连地区),C包总户数约70户(含独立法人单位28户,分公司42户)。以上数据为预计数据,以实际现场发生数据为准,具体由招标人按实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A包、B包、C包兼投但不能兼中,即投标人可投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组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前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初稿,B包、C包2024年7月18日前完成全部工作,A包2024年8月19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整体项目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
6.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获得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授权并由法人单位承诺承担分支机构执业的责任;
7.A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法律尽职调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执业律师100人以上;
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尽职调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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