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法律顾问费
项目编号:ZJ2024BJ1000755
所需服务:其他
项目业主: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无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2024年-2025年(1年)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专业人员力量,能够指定1名律师为联络人,固定与我单位对接工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政务服务经验,具有土地及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服务、合同及纠纷处理的深厚资历、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
1.响应人报名表;
2.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
3.报价表;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5.律所相关法律服务业绩;
6.拟指定律师资质及相关法律服务业绩;
7.服务方案;
8.信用状况证明截图(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状况查询记录)
上述资料要求加盖公章。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服务)内容:
1.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3.负责复议、诉讼、仲裁、国家赔偿、调解等案件的咨询、代理工作,维护聘任单位合法权益;
4.参与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起草和审查;
5.为处置涉法涉讼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为民警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
7.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每年至少2次);
8.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服务时限:2024年-2025年(1年)法律顾问(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2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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