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监狱罪犯应知应会和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百问”第四部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XMF-2026-07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本“陕西监狱罪犯应知应会和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百问”第四部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5万元,采购人为陕西省西安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项目规模:“陕西监狱罪犯应知应会和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百问”第四部分项目,根据省局《陕西监狱罪犯应知应会和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百问》工作推进会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罪犯学习热情和信心,营造“遵规、崇法、明理、塑魂”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罪犯遵规守纪意识和守法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认罪悔罪、塑魂新生,拟对相关问题进行视频拍摄。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陕西监狱罪犯应知应会和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百问”第四部分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001 “陕西监狱罪犯应知应会和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百问”第四部分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一项税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小微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9月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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