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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选聘律所代理我公司涉诉合同纠纷案项目询价通知

  • 招标单位: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服务关于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选聘律所代理我公司涉诉合同纠纷案项目已批准。询价人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境内,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依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法【2026】171号文件,现对需要的选聘律所代理我公司涉诉合同纠纷案项目采购在集团公司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2026-2029年)合格供应商名单内进行定向邀请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询价编号、询价内容

1. 询价编号:XJ20260806700

2. 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为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选聘律所代理我公司涉诉合同纠纷案项目采购。

2.1采购内容包括:

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收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等,定于2026年9月8日9:00开庭。原告山西优泽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2270919元。为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拟选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一审以及可能发生的二审、重一审、重二审,直至收到本案结案的生效裁判文书,代理本案全流程诉讼;采购范围包括:案件分析、证据梳理、出庭应诉、庭审辩论、调解谈判、法律文书起草、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全流程诉讼,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全部终结为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

2.6本项目采购类别:£货物;£工程;R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集团公司、装备公司、山西公司等采购管理文件相关要求,决定采用邀请询比的方式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2026-2029年)》标段四入库律所(主要服务范围面向河南、山西、湖北、安徽等四省)共10家合格供应商采购;

2.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截止时间(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合同纠纷类相关业绩。(注: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服务内容范围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

3.项目主办律师具备有效律师执业证书(10年以上);(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4.项目主办律师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截止时间(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合同纠纷类相关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技术清单页、除业绩合同外还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报价单位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中国中煤集团列为失信供应商,以中煤供应链平(https://ego.chinacoal.com)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询价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备注:

(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平台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四、报价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