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新建项目宗地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专项仲裁法律事务服务项目比选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新建项目宗地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专项仲裁法律事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内。
3、项目内容:就采购人(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新建项目宗地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存在法律争议,提供包括仲裁、仲裁反请求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其中仲裁争议事项标的约33万元,仲裁反请求争议事项标的约112万元。
二、服务期限
自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该仲裁案件作出生效裁决或采购人收到该裁决书之日止。
三、费用要求
本项目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其中律师费基本部分(A)为(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基本费用包含仲裁、仲裁反请求的基础费用;风险部分按本案胜诉金额(B)为基数乘以风险比例(C%)计算,胜诉金额(B)仅计算仲裁反请求胜诉金额。即最终律师费=A+B*C%。
本项目律师费基本部分(A)不作竞争,供应商报价仅须填报风险比例(C%),填报时保留两位小数。风险比例(C%)最高限价为5.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否决竞标处理。
四、竞选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交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相关监督部门认定其在比选过程中有腐败、欺骗、围标、串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已签署合同。
五、比选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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