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中核华兴华东分公司虹口区114、115号地块旧区改造及新建综合开发项目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服务常规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F2-中核华兴华东分公司虹口区114、115号地块旧区改造及新建综合开发项目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F2-中核华兴华东分公司虹口区114、115号地块旧区改造及新建综合开发项目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服务常规采购
项目编号:CNEC-XJD-26-15473
交货/服务时间:工期暂定365日历天;
交货/服务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597号;
供货范围:本案的一审(含反诉)、二审、重审、再审、以及业主因涉案项目另案起诉甲方(如发生,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所有诉讼阶段)、执行及执行衍生诉讼等与本案有关的全部律师代理业务;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
(2)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近3年(自采购公告截止日往前计算至3个整年)服务业绩,且案件累计标的金额不低于本次标的金额的50%。每项业绩须提交裁判文书一份,关键页须体现:裁判文书中的案件标的金额、案件类型、委托诉讼代理人、判决结果及判决时间。若任一关键页要素缺失,该项业绩视为未提供;此项业绩不可在综合评分办法所要求业绩中重复计分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所有项目参与律师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含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
(4)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参保人数为0的供应商参与应答,应答人需提供截止应答时间近 3 个月内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若未提供,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的缴纳证明为准);
②不接受实缴资本为0元的供应商参与应答,应答人需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的缴纳证明为准);
三、报名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