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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18万元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6-2029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 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为 CG202602020 ,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执行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及申请理由:我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即将到期。为及时有效地解决我司日常经营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加强合规管理,预防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申请继续外聘律所为我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范围(工程量):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包含:

1.就甲方日常经营所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所涉合同、招标文件、章程、声明及其他有关文书;

3.根据甲方的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

4.应邀参与甲方有关重要会议、合同及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不定期向甲方传递与其经营有关的最新法律信息和政策动态,协助公司制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适用性清单;

6.协助甲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讲座、授课、座谈等方式,对甲方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指派擅长具体业务的资深律师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律培训;

7.协助甲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合同范本拟定等事项;

8.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9.为甲方提供企业的资信调查及其他证据的调查和收集

10.协助甲方梳理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进行风险预警与提示;

1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非诉讼法律纠纷、争议;

12.其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合同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四、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法。至少应派出2位服务律师,服务律师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服务律师应具备10年以上(含10年)专业工作经历,并具备5年以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经验。

2.2 采购内容

2026-2029法律顾问服务项目(0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8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2026-2029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00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资质:

1.报价人应具有提供本次询价所涉及服务的营业资质及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或其他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正常执业且声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报价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4.信誉要求:报价人应满足询比文件对报价人的要求,并且不存在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任何腐败、欺诈行为。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报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4其他要求;报价人未被采购人暂停报价资格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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