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众望云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拟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WYS-MY招(2026)174号
二、招标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117200元/年(含税),3年共351600元(含税,税率6%)。
五、项目简介: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内容的核心是日常法律保障与合规支持,需兼顾通用法律服务与国企特有的合规监管要求,本项目1个包。
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期限届满前,正在为招标人(采购人)的对方当事人(单位)代理在审诉讼(仲裁)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代理的诉讼(仲裁)案件已作出生效裁判文书且办结,或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律师事务所,不受本条限制,可依法投标(响应)。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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