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案件代理以及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律师事务所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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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SZTB-20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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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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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概况 |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1.1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具体咨询事项,为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 2.1.2.依据《安徽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规定,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及法律事务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1.3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1.4接受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参与经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的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2.1.5应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向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与其业务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或者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2.1.6及时向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2.1.7就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各类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合法权益; 2.1.8就镇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给予指导和提供咨询服务; 2.1.9按照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就会议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审查,根据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1.10接受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2.1.11为镇人民政府提供信访答复材料法律审查、修改文书、提供法律依据以及其他与信访及行政答复相关的法律事务。 2.1.12与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案件代理 2.1.13法律咨询; 2.1.14代拟各类法律文书; 2.1.15代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 2.1.16代为起诉或者反诉,代为申请执行; 2.1.17代为申请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 2.1.18调查、收集证据,出庭参加调解、诉讼、仲裁等,并出具书面代理意见; 2.1.19代为办理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务; 2.1.20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其他工作。 2.1.21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关于固定法律顾问费用、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费用 合同期内,固定法律顾问费用和代理案件费用总计不超过40万元。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因相同事项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无论原告、被告人数及诉讼件数均视为一个案件。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因相同事项提起的二审及发回重审案件每次均按照中标费率计算后的费用折半收取。 中标单位具体收费标准为:以下第(一)(二)项按照中标费率结算 (一)固定法律顾问费用合同价6万元,覆盖前述日常法律服务。 (二)不涉及财政关系或争议标的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每起代理全包费用4000元。 (三)涉及3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3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2.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5% 1000万元以上1% 案件代理费封顶为10万元。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50%,顾问合同期满30个日历日内支付剩余50%。具体诉讼案件代理费在合同期内每一季度,经双方核定已结案的案件进行支付。如下一年度顾问合同不再续签,则合同到期前所有未结案的诉讼案件的代理费,在全部案件结案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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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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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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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程序:对所有登记律所资格审查后由评审委员技术资信评分,资信分与价格分相加最高的律所为中标候选人,最高总分相同时资信分高者优先。 有效登记律所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时,本项目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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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合同期满后,按照中标费率结算,经党政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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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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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成交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团队经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每周坐班不少于1天,根据排班情况,部分周末及公休假日如因工作情况,需律所安排律师前往值班或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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