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6-2027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03-05-04A-2026-D-F-E2374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6-2027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招标内容为:为招标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标人数量1家,累计最高采购限额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最高采购限额为20万元,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的最高采购限额为50万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有效期为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24个月止,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的合同有效期为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24个月止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止,以先到者为准。招标人对中标人承接的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量不作任何承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6-2027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26-2027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1个法律顾问服务或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相关的业绩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清晰可见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等内容;
3.4 投标人须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凭证,且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擅自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16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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