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中冶正旺置业有限公司
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
根据项目需求实际,现对南京中冶正旺置业有限公司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01315-2026-ZGNJ01ZB02)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 因招标文件中的南京中冶正旺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长期未使用已成不动户,无法正常使用,故招标公告中3.3条“收款单位名称:南京中冶正旺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账号:320006600018170063517”修正为“
收款单位名称: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账号:320006600018170143465”。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书评审费“
4、收款单位名称:南京中冶正旺置业有限公司,
5、收款银行及账号: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账号:320006600018170063517”均修正为“4、收款单位名称: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收款银行及账号: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账号:320006600018170143465”。
各投标人请根据该澄清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09月4日11:00:00,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8日11:00:00。
南京中冶正旺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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