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美术总厂将军庙街13号房产占用损失追偿专项法律服务事务所谈判采购
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济南美术总厂将军庙街13号房产占用损失追偿专项法律服务事务所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5年1月13日,济南美术总厂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了将军庙街13号房产。但彩云商厦占用房产期间产生的使用费或租金损失暂未进行追偿,故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对彩云商厦占用使用费或租金等进行追偿。民事诉讼流程涵盖一审、二审、再审与执行全程序,项目总预算上限为3万元。
三、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签订主体为济南美术总厂。
四、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
(1)律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业务范围、专业优势、律所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及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概况、济南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2)负责本项目的律师简介。指定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履历(近5年主要工作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3)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为政府部门、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省市国有企业(总部)等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及对应证明材料;
(4)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律所负责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资料(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保密承诺(自行编写);
(7)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8)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指定地点,信封应注明“济南美术总厂将军庙街13号房产占用损失追偿专项法律服务事务所谈判采购项目”名称的字样,信封上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印章。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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