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6年至2027年数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_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6年至2027年数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6年至2027年数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XYD20260500213
1.3代理机构编号:08-11-04D-2026-D-F-B24850
1.4采购内容:为数据中心业务提供全过程法律保障,覆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日常运营管理
、算力交易合规、数据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前瞻性政策研究、纠纷处理等诉讼与非诉业务法律事
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5项目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6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1.7预估采购规模:909433.95元(不含税)。
1.8签约模式:框架协议+订单,按预算金额签订。
1.9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 采购包 | 划分类型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 包1 | 数据中心建设运维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452830.18 |
| 包2 | 数据中心算力交易合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456603.77 |
注:本项目允许应答人同时参与两个采购包的应答,应答人中选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每个采购包分为非诉讼法律服务、诉讼类代理服务两部
分内容,各采购包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部分未含税单价、诉讼类代理服务部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统一
报一个应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整体应答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超出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否
决应答处理。
注:非诉讼法律服务部分未含税单价、诉讼类代理服务部分收费标准详见第六章《应答一览表》。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法律事务服务 | 项 | 2 |
| 标包2 | 法律事务服务 | 项 | 2 |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
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
包1:应答人须提供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承接的工程建设运维相关法律支撑服务类似
项目业绩。
包2:应答人须提供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承接的信息化或数字产业或人工智能等相关
合规法律支撑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2.4信誉要求: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中标(中选)资格(不受地域限
制);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中选。(核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
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
不再执行的除外);
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
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负面行
为禁入人员且未处于禁限期。
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
2.5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经
营状况承诺书。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应答或未划分包的同
一询比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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