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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谈判公告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对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

项目单位(代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国电投南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南阳市市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采购编号:P-XJ-26-00462242

标段名称: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按甲方要求时间出具一家法人压减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 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清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应答人应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控服务中介机构合格供应商名录(2024-2026 年)》中。

2.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份法律顾问类合同业绩。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发售采购文件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