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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相关规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委托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项目概况

1、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四川天府新区。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采购范围:采购人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的日常运营管理、重大工作事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参与采购人重要规范性制度、重大措施、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以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3)对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加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提供政策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5)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重大项目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7)协助采购人草拟、制订、审查和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8)根据采购人授权,签订、送达或收取法律文件,起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律师函等;

(9)应采购人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10)配合采购人开展公司范围内年度法务、合规性检查;

(11)受采购人委托,协助采购人审查、修改并对外出具《律师函》《声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12)受采购人的委托,代为清理采购人的债权债务,并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

(13)参与采购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14)办理采购人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采购申请人:

1.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

1.2 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应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最新年度检查考核。

1.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书面承诺)。

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服务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年(2023年1月1日至采购申请截止时间)以来,具有1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申请。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总所和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申请,也不接受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申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线上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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