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现公开征集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法律咨询服务。
(一)公司治理法律服务
1.在公司治理程序及内容, 董事、监事履职,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和日常运转等方面给予合法合规性指导;
2.见证所有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及决议、记录等实质性内容;
3.对信息披露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公司治理培训。
(二)保险产品法律服务
1.对于公司开发的所有保险条款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2.对于产品开发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出具合法合规性意见。
(三)重大事项咨询
1.对于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出具合法合规性意见;
2.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签署的各类重要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同、格式合同文本、规章制度),出具合法合规性意见;
3.对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诉讼的案件,出具合法合规性意见(如案件进入诉讼环节,代理费用另行计算)。
(四)监管检查评估意见反馈
针对监管检查评估发现问题或监管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有),出具答辩意见、申辩材料等。
二、服务要求
1.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在合同期限内不限制服务次数和时间。
3.一般事务将于24小时内予以反馈回复,紧急事务在12小时内回复,对于疑难问题将在48小时内回复。
4.免费提供新规解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服务律师均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理赔会计制度。
3.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4.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10.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名步骤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