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XCS202608260001
招标单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五粮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磋商人”)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五粮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为磋商人及其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宜宾酱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受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五粮液集团公司”)委托,代为采购五粮液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五粮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256号
3.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项目实施时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0.33万元/年,三年合计151万元/年(含税,税率6%)。其中,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29.33万元/年,三年合计88万元(含税,税率6%);五粮液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21万元/年,三年合计63万元(含税,税率6%)。
五、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后最终以符合资格要求的综合实力强、方案最优且得分最高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人(成交人的综合得分须不低于60分)。
六、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
1.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律所,拥有律师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现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2.2023年至今,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律所的不良执业和行政处罚记录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律所住所地所在省份/地级市的司法厅/司法局查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上榜钱伯斯《2026年度亚太法律指南》榜单。
特别说明:分所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评选,但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能同时参与评选,属于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个分所不能同时参与评选。总所可通用业绩,分所独立参与评选时不得使用总所或其他分所的业绩。
七、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注册成功后,用数字证书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二)数字证书办理事项
数字证书可自行选择现场办理或在线办理。
1、现场办理。申办单位或自然人在准备好申办资料后,由经办人直接到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宜宾市民中心四楼第三方服务区现场交件办理并领取数字证书。
2、在线办理。申办单位自行登录各数字证书公司网站在线提交订单,数字证书公司审核并制作证书后,通过快递邮寄给申办单位。
办理方式:申办单位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栏目入口,自行选择数字证书办理公司。
办理时限:用户在线提交证书办理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办理并邮寄。
特别提示:
①线上提交订单办理数字证书所需费用高于现场办理的费用,具体以各证书公司在线办理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
②为避免影响正常参与项目招采,请选择线上办理的申办单位充分预计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时间,并自行承担风险和不利后果。
(三)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所需材料
请办理证书时仔细核对。所有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所需材料及表格详见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帮助文档。
(四)注意事项
1、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资料接件、审核、证书制作、费用收取、税务发票出具、相关资料保管、业务电话咨询等均由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
2、各申办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面性由提交人和提交人所在单位负责。
八、系统自动清标异常情况处置
(一)不同申请人之间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申请文件使用同一电脑的(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申请人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我公司有权将其列入公司负面清单。
九、磋商文件获取
申请人凭办理的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十、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磋商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2026年9月8日9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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