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260826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7年-2029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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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7年-2029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青枫采磋-2026036-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7年-2029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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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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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万元/3年 (即9.00万元/年) |
法律咨询:4.00万元/年 行政诉讼服务(一审):0.70万元/件(案件) 行政诉讼服务(二审、再审):0.30万元/件(案件) *说明:行政诉讼服务按实计算且累计结算不超过5.00万元/年,高于5.00万元的则按5.00万元结算;不超过5.00万元的则按实结算。 |
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7年-2029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服务;各类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完成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的,其应经总所授权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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