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RJXRMYY-2026-26
一、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 榕江县人民医院
三、采购资金: 自筹
四、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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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拦标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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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1 |
2.5 |
参数见附件 |
五、 招标方式: 按院内 询价 执行,具体办法由我院采购办解释。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够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医院 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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