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荣军优抚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法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医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聘请具有专业资质与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我院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西省荣军优抚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服务内容:
1.解答采购人日常运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出具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函;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与修改合同、章程、医院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4.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件;
6.应采购人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7.为采购人在医疗、管理、基建、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就其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与意见;
8.承办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每项法律服务结束后须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或工作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法律问题和结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建议。
(三)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确保法律意见准确、法律文书规范、法律服务质量达标。
2.保密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患者隐私、医院内部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项目结束后,应按要求归还保密信息的资料,禁止私自留存。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公开或解密之日止。参加法律服务项目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
3.沟通协作要求:与采购人相关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遇到的问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合理要求。
4.响应时效要求:一般法律咨询应在24小时内答复;紧急事务应在4小时内响应;重大法律事项应指派专人现场处理。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比选文件
(一)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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