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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收律师库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项目名称: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收律师库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QQS-KJ2026080003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东路419号

项目概况:为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确保律师事务所能够迅速响应、介入应收账款诉讼代理工作,及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贵铝新材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选聘不超过3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6年8月至2029年8月期间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贵州高精板带箔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收法律服务备选单位。

投标人基本要求/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如下:

1.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依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求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必须包含2025年审通过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2025年度第三方审计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2026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律师事务所及其团队律师最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内行政处罚,不存在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时间段内,提供网页截图; 6.提交《应收账款清收法律服务方案》,需载明律所优势、团队人员基本信息、清收案例、具体服务方案等内容(格式自拟);

7.其他要求

(1)承诺按全风险或半风险代理方式收费:

①采用全风险代理方式收费的,单项诉讼(仲裁)案件收取费用比例不高于18%;

②采用半风险代理方式收费的,单项诉讼(仲裁)案件前期基础费用不超过10000元,后期风险代理部分费用比例不高于10%(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承诺进入贵铝新材律师库期间不办理与贵铝新材及所属分子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承诺每周书面报送一次案件代理工作进度,并在接到贵铝新材及分子公司通知后,在不超过24小时内现场响应,否则贵铝新材及分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及框架协议合同(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现场响应时间,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未经同意不得更换案件代理律师,否则贵铝新材及分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和框架协议合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代理案件过程中连续一个月无实质性进展时,贵铝新材及分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和框架协议合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遵守贵铝新材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其他:无

标段/包名称: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收律师库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8-25 16: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8-28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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