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玖龙项目十九冶公司诉发包人案件诉讼法律服务采购
服务/中国十九冶集团新能源分公司工程分包组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编号:201308-2026-FBZB-NYGS-FG-SQ-0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名称:北海玖龙项目十九冶公司诉发包人案件诉讼法律服务采购
2.服务内容:为招标人在原告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玖龙环球(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玖龙纸业(北海)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中业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提供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一审、二审(如有)、及执行阶段,直至款项全部回款到账,并包含应对发包人反诉的代理工作。
3.招标含税控制价:888860.25元(税率为6%)
4.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执行款项全部到账或执行程序依法终结之日止。
5.服务要求:服务期内须全程跟进案件各程序节点,按时出庭、及时提交法律文书,及时响应招标人要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中标人须以实现工程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如有)全额回款为核心目标,通过代理诉讼及执行程序力争取得生效胜诉判决并执行到位,有效控制反诉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 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参与 /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获得 / 个标段的中标
7.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指派律师需具有专业律师职业资格证。
3.业绩要求:无;
4.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5.投标人未被中国五矿或十九冶停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冶禁止交易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关联关系;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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